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日在《南昌日报》刊发《督促办理辞职手续公告》。
公告称,柴晓晓同志日日未履行请假及报备手续擅自脱岗,连续旷工个工作日,已符合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情形。“因多次联系你未果,且你此前已提交辞职申请,现公告通知:请自见报之日起立即与我单位联系,配合办理辞职手续。若自公告发布之日日内,你仍未到岗办理相关手续,我单位将依法按程序处理,相关法律后果由你本人承担。”
据介绍,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其中规定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个工作日,或年内累计旷工超个工作日的,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。
来源| 政事儿 南昌日报
编辑| 桃桃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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